國立陽明交通大學電子物理系徵計畫助理一名(物理小組)
更新日期 2022-07-01
  • 職稱:計畫助理
  • 工作項目:(依業務需求填寫)
    • (一) 物理小組教學等行政庶務。
    • (二) 物理實驗與示範實驗等之教學器材整備與維護。
    • (三) 實驗財產管理及物理小組相關預算經費、帳務處理。
    • (四) 協助物理科普活動之推動。
    • (五) 其他主管交辦事項
  • 公告期間:自即日至111年7月8日止
  • 僱用期間:自奉核可日起一年
  • 待遇:

*依國立陽明交通大學計畫專任工作人員薪酬支給標準表敘薪標準專科學歷33000元/月起薪為原則、學士學歷36570元/月起薪為原則、碩士學歷41040元/月起薪為原則、博士學歷54990元/月起薪為原則。

  • 資格條件:
    • (一) 學歷:國內外大學院校學士(含)以上物理、電子、電機…等相關科系畢業者(請檢附畢業證書影本)。

1.工作態度細心認真負責、具高度服務熱忱、擅長溝通協調、團隊合作、及獨立作業能力。

2.具基本電子學等實驗知識,可自行組裝電子電路、與維護實驗器材及教具設備。

3.具公文擬稿能力並熟悉word、excel、PowerPoint等文書處理軟體。

4.具備活動企劃經驗者佳。

  • 消極資格條件:
    • (一) 非屬機關首長或計畫項下執行單位各級主管、計畫主持人、共同主持人及協同主持人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姻親。
    • (二) 不具在學身分(在職專班除外,計畫另有規定者,依該計畫相關規定辦理)。
    • (三) 無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7-1條不得聘任、任用、進用或運用之情形:
  1. 有性侵害行為,或有情節重大之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
  2. 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非屬情節重大,而有必要予以解聘、免職、終止契約關係或終止運用關係,並經審酌案件情節,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聘任、任用、進用或運用。
  • 上班時間: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或需配合晚間及假日輪值等)
  • 特別休假:依本校約用人員工作規則之規定。
  • 應徵方式:應徵者請備妥下列資料,並註明應徵職稱,於111年7月8日前Email至(電子郵件:mable@nycu.edu.tw)或郵寄至「300新竹市大學路1001號國立交通大學電子物理系黃小姐收」(郵寄以郵戳為憑)。
    • (一) 最高學(經)歷。
    • (二) 證照專長等證明文件影本。
    • (三) 個人自傳、履歷表。

※合則約談,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時,恕不退件或另行通知。

  • 洽詢:若有任何問題,請電洽(03)5712121轉56102黃小姐。
  • 如經通知面試須切結確實無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7-1條所訂不得聘任、任用、進用或運用之情事。
  • 錄取人員應切結同意於在職期間內提供學校及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辦理蒐集、查詢、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並同意法務部、警政機關及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提供相關資訊。
  • 備註:

(一)正取1名,備取3名,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二)本次甄選結果如無適當人員,得予從缺。